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扬州市洪泉实业标准化厂房工程项目,目前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的公司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洪泉实业标准化厂房工程
2、交易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
3、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汽车产业园区内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05602m2,本项目拟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总建筑面为103212m2,包含3#-8#厂房及附属楼;二标段总建筑面积为102390m2包含1#、2#、16-18#厂房及附属楼
5、项目概况:
(1)一标段内4#、5#厂房单体建筑面积为17960m2,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3#厂房单体建筑面积为17960m2,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6#、7#、8#厂房单体建筑面积为15685m2,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2)二标段内1#厂房单体建筑面积为19420m2,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钢结构;2#厂房单体建筑面积为17960m2,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钢结构;16#厂房单体建筑面积为10585m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4.8m,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结构;17#厂房单体建筑面积为23325m2,地上三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18#厂房单体建筑面积为31100m2,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二、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95天,各关键节点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按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
1、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注册年限5年以上;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7、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投标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同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亦不得低于规范要求;
9、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了养老保险;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公示时间2022年3月21日上午8时至2022年3月24日下午4时。
2、集中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线下或线上)。
3、集中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浦江东路北侧扬州市(洪泉实业有限公司);
4、联系人:刘畅/ 电话:15086749609/ 邮箱:763209177@qq.com/
五、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具体如下: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8、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2月-2022年2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六、资格审查(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进行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并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招标方的资格审核和供应商考察程序,经考察合格后方可具备投标资格,考察结果招标方无需解释。
七、招标文件发售:
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应于2022年3月30日上午11时前到扬州市江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浦江东路北侧扬州市(洪泉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
账户名称:扬州市洪泉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2001747746059777777
银行行号:105312500066
联系人:伍红英
电话:18662392761
备注: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扬州市洪泉实业标准化厂房工程)。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开出。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本票,中标人的保证金银行汇票、本票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九、其他事宜:
1、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沒收保证金!然后与第二中标人商谈,以第一中标人中标价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重新发布公告组织投标。
2、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3、中标后中标单位需交5%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扬州洪泉实业有限公司
2022-03-21